國防專利就是和國防事項相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因為國防建設領域,歷來是一個國家的戰(zhàn)略核心領域,是科技創(chuàng)新最密集、最高端、最活躍的領域,所以其相關的專利也有其特殊的對應流程。那么,國防專利是由誰審查,由誰決定授權,由誰頒發(fā)證書的呢?盛陽專利http://castlerockapartments.com/為您介紹。
盛陽淺談:國防專利的申請、審核、授權及證書頒發(fā)
國防專利由國防專利機構受理,并進行審查。
根據(jù)《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R7.1:專利申請涉及國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由國防專利機構受理并進行審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受理的專利申請涉及國防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及時移交國防專利機構進行審查。
R7.2:經(jīng)國防專利機構審查沒有發(fā)現(xiàn)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國防專利權的決定。也就是說,國防專利也是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做出授權決定的。
根據(jù)《國防專利條例》中的規(guī)定,第十八條 國防專利申請經(jīng)審查認為沒有駁回理由或者駁回后經(jīng)過復審認為不應當駁回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國防專利權的決定,并委托國防專利機構頒發(fā)國防專利證書,同時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出版的專利公報上公告該國防專利的申請日、授權日和專利號。
也就是說,國防專利的證書是由國防專利機構給頒發(fā)國防專利證書。
申請人遞交國防專利申請可以遞交給國防專利機構,也可以遞交給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國防專利的審查是由國防專利機構進行審查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決定授權,最后由國防專利機構辦法國防專利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