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知識產權工作者,在工作中碰到過一些客戶詢問這樣一個問題,就是自己發(fā)明的東西,由于過去沒有專利保護意識,就沒有申請專利。但是現(xiàn)在又有人申請了這項專利,那我如果繼續(xù)使用這項發(fā)明,是否會構成侵權呢?盛陽專利http://castlerockapartments.com/ 今天為您介紹。
我的發(fā)明沒有申請專利,別人申請了,我繼續(xù)使用存在侵權行為嗎?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這種情況出現(xiàn)的比較多,各行各業(yè)每天都有不同的人在進行同一個技術方向的研究,很多時候確實存在著研發(fā)完成的先后順序,不過具體歸屬于誰的,在正常情況下就是有知識產權意識的那一方,而且得在最好的時機申請該技術的專利,如果自己研發(fā)出來了技術,然后開始自行使用這個產品,但并沒有在社會上廣泛被人熟知,那么后面別人研發(fā)出來同樣的技術時,可能并不知道你已經在使用,而如果恰巧對方又有很強的知識產權意識,這樣就會被別人搶先申請了專利,如果滿足條件是可以授權獲得保護的。這個時候,如果你不作為商業(yè)行為的使用的話,不存在侵權。
另外,專利法第六十二條第三項規(guī)定,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了的制造、使用的和要準備,并且僅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xù)制造、使用的,不視為侵犯。這就是先用權原則。如果具備這條,那么是不構成侵權的。還有一種方法,就是你可以提出專利無效,但是需要滿足對應的條件才行,并不是你先開始使用這個技術了就行,要技術達到一定的程度后才有可能,并且專利是誰提出無效,誰來承擔費用和舉證,這個費用其實也是不小的一筆開銷。
經過上面的描述,可以知道,不管從哪方面考慮,只有認真對待自己的研發(fā)成果,強化知識產權的意識,才是保護自己專利的最佳途徑。所以如果有了自己的發(fā)明,請一定及時的去申請專利。如果您需要知識產權業(yè)務方面的咨詢和幫助,歡迎撥打我們的熱線電話400-600-1061 ,盛陽專利,期待您的合作!